(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108年08月24日18時許楠梓分局右昌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在德民黃昏市場內工作的攤位旁看見一個粉紅色手拿包,裡面似乎塞了不少東西,請求警方前往處理,巡邏警員陳清雄、胡旭銘趕赴現場,當場清點現金,確認一共有新台幣12萬2094元整,於是報案人與警方一同至派出所製作拾得物的相關行政流程。
備勤警員林文山受理拾得物案件時,在粉紅色手拿包暗袋內發現一本老舊的銀行存摺,循線查出該名失主的戶籍地,警方到達該失主之戶籍地時,該址之屋主向警方稱該失主(李OO、48年次)已不住在那邊很久了,可以幫忙聯繫該名李姓失主,經屋主聯繫後,李姓失主遂於25日00時30分至派出所領取其遺失物。
李姓失主向警方表示她於當日下午去菜市場買菜,回到家後發現手拿包不見時以為是在騎車過程不慎掉落在路上,在家中與菜市場間沿路來回尋找有無手拿包的蹤跡,可是一直找不到,內心很焦慮慌張,因為那12萬元是要給廠商的貨款,如果不見的話不知道要如何向廠商交代,沒想到自己是疏忽將手拿包遺落在菜攤旁,非常感謝報案人聯絡警察協助,也很感激警方透過小線索積極的找到她,讓她不致損失這麼一大筆錢,自己以後會更謹慎不會再將財物隨意亂放。
楠梓警分局長古瑞麟藉此提醒民眾為避免攜帶物品遺落,無論是攜帶貴重或非貴重物品時,均應多花點心思將所攜帶物品妥適收藏好,若離車時也應順手取下帶走,才不致於因一時的疏忽而遭宵小覬覦或遺失,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類似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