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陳維鈞、記者蔡學民/屏東報導】
海巡署偵防分署屏東查緝隊接受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南部地區人蛇集團非法偷渡案,納編海巡署南部分署、艦隊分署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由第六及第八巡防區勤務統合,於108年7月13日凌晨3時15分許,由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四(台南)海巡隊派遣10051艇在臺南市安平漁港外海0.7浬處,查獲東港籍「福○號」漁船運載偷渡犯,於船艙內一舉查獲14名(8男6女)越南籍偷渡犯及負責接應的3名國人。
涉嫌非法偷渡之14名越南籍人民,經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8年7月25日提起公訴後,並經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認渠等共同犯未經許可入國罪,分別判決有期徒刑二月(累犯三月),於108年9月10日入監執行,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另涉案國人仍由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中。
海巡署偵防分署屏東查緝隊指出:非法偷渡犯組織仲介他國人民入境來臺,將嚴重造成社會治安,尤其目前東南亞各國,飽受來自中國大陸「豬瘟」之害,而該14名越南籍偷渡犯,即經由大陸地區搭乘艇筏出海偷渡來臺,因此,防堵非法入境的管道,對於防制豬瘟蔓延等作為,同等重要絕不可輕忽。並呼籲民眾多利用海巡「118」免付費服務電話提供相關線索情資,共同杜絕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