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市警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警員陳宏緯於日前10時許受理一位蔡姓女士前來報案,希請警方暫時保管貴重物品。
經了解,蔡女帶著一盒貴重財物奔波至鼎金所,請求是否能暫時保管其所有的貴重物品,因蔡女家中近期要舉辦宴客,擔心遭有心人士趁機闖空門,竊取家中貴重財物,故將家中貴重物品攜至鼎金所,請求警方能否暫時保管一天。員警陳宏緯聽聞後,基於為民服務精神,協助提供場所暫時保管,因這些財物有大量的美金、人民幣及金飾等……,折合新台幣約百萬元,為求謹慎員警亦當面清點財物,以確保保管前及保管後數量明確,並將該貴重物品放置於嚴密看守的槍械室內,並用封條加封。民眾見警方如此細心及慎重,對於財物交由派出所保管深感安心,讓她格外覺得受到警察重視。
員警仍告知民眾,雖協助民眾保管係基於為民服務的一環,但其非屬警察業務之一,仍應透過銀行或其他私人保管場所保管之,除非有事實不能或緊急突發事件,非透過警政單位保管而有危害之虞時,才暫由警政單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