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10月1日起15項交通新制上路,警政署規劃全國性大執法,其中車輛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將加重開罰1200元,而開車未暫停禮讓視障者先行通過,最高可處7200元罰鍰,湖內警分局呼籲駕駛人,遵守新修訂的交通規定,才是保障自己荷包的不二法門。
而鑑於電動自行車及開車未暫停禮讓視障者先行通過事故逐漸攀升,警政署自10月1日起因應15項交通新制上路,規劃全國性大執法,針對時下正夯的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超速、爭道等違規情形,全力加強取締,又本轄路竹、湖內、茄萣、阿蓮、田寮等5個行政區,工廠林立,外籍勞工人數眾多,騎乘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規則者不在少數,因此事故逐漸上升,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湖內警分局將持續加強取締,以維用路人及行人安全。
湖內警分局長王世芳表示,交通新制上路,駕駛人務必遵守,勿因違反規定受罰,不僅荷包失血亦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