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緣蔡女在8月29日於中正四路176號停車場遭人惡意毀損自小客車左、右後輪胎,新興分局受理後即展開偵辦,蔡女復於(10)月10日再至本分局提供前男友林嫌錄音檔案等新事證,比對錄音檔、監視器後發現陳姓、林姓男子涉嫌重大,新興分局立即與三民一、楠梓分局、內埔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於10月11、12日查獲林姓主嫌及陳姓嫌犯到案,並起獲作案工具鑽子及衣物。訊後以刑法恐嚇、毀損、違反保護令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並建請檢察官予以聲押,主嫌已於今(13)日晚間由法院裁定羈押。
林嫌到案後坦承將鑽子等物交付予陳嫌,並提供車號及停車位置,唆使陳嫌分別於8月、9月間,多次至三民區、前金區、楠梓區、屏東縣內埔鄉等地,以鑽子剌破蔡女駕駛車輛輪胎或對車輛噴漆。
該案依刑法恐嚇、毀損案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林嫌經法院裁定收押,新興分局強調任何只要敢犯罪的人,絕對會用最快的速度將歹徒嚴懲不法。警察絕對能極力捍衛人民的治安及環境,全力衝刺打拚,不眠不休守護市民的安全,也請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