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108年10月17日19時50分,五甲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於鳳南路上爆發衝突,警方接獲報案後,由五甲派出所副所長吳建銘等人率巡邏、快打警組前往處置。
警方到場時,已無衝突情事,但蘇姓被害人辦公室遭人毀損,物品散落一地,被害人頭部及腳踝有多處擦傷。警方除立即封鎖現場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外,亦通知救護人員將被害人送往杏和醫院救治,所幸無大礙。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鎖定林姓等4位嫌疑人,並於18日2時許將4位嫌疑人通知到案說明,經警方了解,林姓嫌疑人與一名綽號「炮仔」之男子有嫌隙,當日與對方相約至被害人辦公室附近談判,卻將被害人誤認為是「炮仔」,便持球棒砸毀被害人辦公室並造成被害人受傷,由於被害人不願意追究林等4嫌之責任,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裁處。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應理性解決問題,並尋求法律途徑爭取權益,不應訴諸暴力,鳳山分局亦強調對於暴力行為零容忍之態度,針對此類案件,必定會採取強勢執法之態度全力偵辦,必將犯嫌查緝到案移送法辦,必定以捍衛人民之良好居住環境,以及守護市民的安全為第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