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綜合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高雄海巡隊於昨(4)日上午10時許,接獲第七巡防區指揮部通報,在高屏溪外約0.7浬疑似有漁船違規拖網作業;高雄海巡隊線上PP-2066艇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通報海域查察,並請巡防區指揮部岸際雷達持續提供違規漁船最新動態。10時40分, PP-2066艇抵達中芸外1.1浬處海域發現東港籍漁船「皇○○號」漁船疑似正在該海域捕撈屏東縣政府公告保育管理之赤尾青蝦,PP-2066艇立即要求「皇」船停止作業,並將違規捕撈作業之事實全程蒐證,經登檢完畢後,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4及65條第7款等相關規定函送屏東縣政府裁罰。
屏東縣政府依漁業法第37條、第44條及第54條有關規定公告「屏東縣赤尾青蝦漁業管理有關事項」,規範經許可兼營赤尾青蝦漁業之漁船,限於屏東縣所轄海域內作業;而「皇」船違規作業海域屬高雄市所轄,顯已跨轄違反上述公告管理有關事項。為保育漁業資源與維護海洋生態,嚴禁漁船於公告期間及地點外進行違規捕撈作業,高雄海巡隊將賡續執行相關取締工作,以實際的行動來守護海洋生態,俾使海洋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高雄海巡隊表示:為維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遏止漁船不法作業,籲請漁民朋友海上作業時恪遵漁政機關規定,民眾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或海洋環境之違規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漁業電台通報,高雄海巡隊將立即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