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日前於3月3日凌晨1時許,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山路與雙慈路口時,發現約60歲胡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於上述路口闖紅燈,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予以攔查。
攔查過程中,胡姓男子認為警方態度欠佳,遂以輕蔑、鄙視言語回應警方,使攔查員警認有公然侮辱公署、妨害公務之嫌,於現場將胡男依現行犯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由於胡男於候詢過程中作勢離開派出所,警方雖向胡男強調其為現行犯身分不得離開,惟胡男不願配合,遂以強制力將其壓制於地,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胡男移送法辦。
近日針對該案警方是否執法過當、涉及傷害部分,於胡民提出警方執法過當之質疑時,鳳山分局便立即蒐集相關資料著手調查,經查於攔查現場時,因胡姓男子以輕蔑、鄙視言語回應警方,使攔查員警認有公然侮辱公署、妨害公務之嫌,欲將胡民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時,因胡民執意不願配合返所調查,才由優勢警力使用強制力將胡民帶返所調查,且於帶返派出所駐地過程中,員警更以關心口吻向胡民表示:「你若身體不舒服,我可以幫你叫救護車。」顯示員警仍能體諒胡民年齡較為年長,即使以強制力將胡民帶返派出所,仍密切關心其身體狀況
另於派出所候詢期間胡男意圖離開派出所,員警制止未果,才會再次施以強制力將胡男壓制於地,當場胡男向警方表示壓制過程遭致受傷,鳳山分局亦立即戒護其至醫院治療。事後,胡男針對員警執法使其受傷部分提出傷害告訴,鳳山分局立即以「不掩護、不庇縱、不徇私」之態度著手調查,全案亦依傷害罪嫌將員警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針對該案相關爭端,鳳山分局亦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