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嵩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於3月22日接獲通報協尋居家檢疫個案,由於該個案入境時填寫通訊地址不完整,經查詢戶籍地址又設籍於戶政事務所,里幹事遍尋不著,便請警政系統協助。
林園分局獲報後立即管制,由偵查隊分工調閱該民可能使用交通工具等資訊清查追處,經過濾名下之交通工具,調閱監視器比對分析,發現該民騎乘摩托車外出趴趴走,並同時掌握該民姐姐手機號碼,透過其姊姊順利找到個案隔離住址,衛生單位及所轄派出所前往查處時,個案矢口否認外出情事,惟調閱監視器所拍攝正面影像,確認臉部及穿著特徵相符,證實該民確有外出,隔日警方陪同衛生單位前往裁罰時,又發現該個案將手機放置家裡,人未在現場,警方立即聯絡該個案返家,當場衛生單位依規定開罰2張罰單,並戒護送往中央檢疫所強制隔離。
林園分局呼籲必須須居家檢疫、隔離民眾務必遵守規定,勿投機取巧,害人害己,得不償失,對於外出失聯警方比照重大刑案偵辦,絕對有能力找到,全面防堵疫情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