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台東報導】
臺東縣蘭嶼鄉是一個觀光客非常多且文化特殊的離島,但長期因土地使用受限、建築物未取得使用執照,使得島上民宿業者無法取得合法民宿設立登記。臺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表示,在饒慶鈴縣長指示下,經縣府於108年委託專業團隊輔導合法化後,目前有十三家業者送件申請,已有四家取得合法民宿登記證,分別為星晴雅築民宿、貝殼屋民宿、瑪娜根民宿及蘭嶼月台民宿,是一重大突破,其餘九家也將陸續合法,預計6月底前可望有13間業者取得合法民宿登記證。
饒慶鈴縣長表示,蘭嶼地區居民的房屋多數位於原住民保留地,且都沒有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因此無法依一般程序取得合法民宿設立登記。因應中央法規的鬆綁,縣府於108年委託專業團隊針對有意願的民宿業者進行輔導,並依據建築、土地條件,挑選蘭嶼25家業者優先輔導合法化。
為了務實處理部落民宿因不符建管法令而未合法登記的特殊現況,在安全的前提下,凡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的部落範圍內設置民宿,得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代替使用執照申請登記民宿。同時,建築物也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查驗合格。
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指出,蘭嶼的達悟族名稱是「Pongso no Tao」,意思為人之島,島上達悟族人之生活方式與傳統文化皆圍繞著海洋。蘭嶼具有眾多特殊的自然景觀,保有因應自然環境而建之傳統地下屋,且是絕佳的潛水地點,每年夏天皆吸引大量遊客前往。
交通部觀光局過去實施國旅補助、擴大秋冬旅遊,因為島上沒有合法民宿而被排除在外,導致蘭嶼無法受惠。另外,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理賠也可能因為民宿未取得合法而產生糾紛。民宿合法化不只有利於觀光產業的發展,也對消費者有所保障。
縣府109年將持續輔導,並且擴及本島之山地鄉原住民族地區,包括達仁鄉、金峰鄉、海端鄉、延平鄉等等。待輔導機制逐漸成熟,縣府將選取「已輔導合法之業者」當作學習標竿,鼓勵業者循相同的模式,備妥相關文件申請民宿合法化。除了輔導之外,對於未合法之業者,後續縣府也將優先處理有合法申請條件但未積極辦理合法化之業者,期許民宿業者都能走向合法經營,使觀光產業步入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