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網搜小組 高雄報導】
網路爆怨2公社上傳「轎車剪線超車再急煞」的影片,高雄鳳山分局檢視民眾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發生在9月7日凌晨5點半,於鳳山區自由路上,轄區派出所忠孝所表示沒接獲報案。但警方檢視影片後,將依道交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第45條1項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第41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等4樣違規事實逕行舉發。
數一數,駕駛四項違規統計最高將開罰4萬2千元。違規駕駛收到罰單時,恐怕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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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9/09 19:45
更新時間|2023/09/0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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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轎車超車又急煞 網譏:貼心煞停給拍 駕駛最高恐罰4萬2 最早出現於 ENN台灣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