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晃、張淑慧/高雄報導】
108年9月5日20時許陳姓被害人父親向鳳山分局偵查隊表示其兒子因債務糾紛在台南遭人押走,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請被害人父親確認並嘗試以電話聯絡其兒子,惟均關機中。
待押走被害人之犯嫌主動聯繫其父親,要求處理其子於酒店之簽帳,警方即率快打警組前往處置,在被害人父親依約還款,並於犯嫌帶被害人來取款之際,當場予以逮捕曾○○等4名犯嫌,全案偵訊後依涉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該案鳳山分局全力積極偵辦,迅速在3小時查獲犯嫌,對於暴力行為零容忍,絕對採取強勢執法之態度,並極力捍衛人民之良好居住環境,以守護市民的安全為第一原則,也請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