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陳維鈞、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時序入秋,惟南部氣溫未降,仍常見清涼飲冰品人手一杯,為維護市民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繼今年7月公布首波飲冰品抽驗結果後,持續會同本府消保官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針對轄內連鎖與非連鎖手搖飲店、冷泡茶、冰果店、冰品店、大腳桶、咖啡店、人氣店家、超商超市、工廠等場所販售之飲冰品聯合稽查抽驗計239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此次抽驗共計239件,包含茶飲89件、果汁30件、冰塊26件、冰品10件檢驗衛生標準(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配料42件檢驗衛生標準與防腐劑,果汁濃縮液8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規定內外煤焦色素,茶葉24件檢驗農藥殘留及咖啡豆10件檢驗赭麴毒素。檢驗結果初驗結果有9件(5件飲料、3件冰塊、1件冰品)衛生標準不符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再次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業者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衛生局呼籲業者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品質衛生、人員衛生…等管理,如從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做好定期體檢,手上有傷口時應即刻停止調理食物,以避免污染食材、注意冰箱儲存溫度管控、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等衛生自主管理工作,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高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飲冰品可選擇商譽良好之店家並且留意現場作業人員及作業環境之衛生,另建議消費者購買後2小時內食用完畢,或以適當溫度(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存放,以免造成細菌滋生或變質。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