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市府交通局表示,為提供高雄市適合的遙控無人機飛行環境,飛行空域規劃將採取負面表列(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方式,除飛航管制範圍及機關管制場域外,其餘範圍在遵守民航法的基本操作規定下、將開放飛行,市府將配合民航法無人機專章施行日期於3月31日前完成公告。
因應民航法無人機專章將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近來許多飛友關心高雄無人機空域飛行問題,交通局特別邀集民航局、相關單位及民間協會團體研商討論,會中達成共識,高雄市飛行空域將採負面表列方式。
交通局說,目前規劃除了軍民航空飛航管制範圍(高雄航空站、左營海軍、岡山空軍、台南航空站、屏東空軍)及機關的管制場域(如軍事設施、法院監獄、中油台電等)將公告禁止外,其餘範圍開放飛行;交通局也籲請飛友們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安全的飛行不但是保障公共安全,也有助於無人機飛行產業更加健全發展,並維護所有飛友的權益!
交通局特別提醒飛友們,在機場四周禁限航範圍內切勿違規飛行,違者除送航空主管機關依法裁處30-150萬元罰鍰外,如因故造成相關航空事故亦有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請飛友們規劃飛行活動時特別注意此相關禁限航區域,相關資訊亦可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網頁( https://www.tbkc.gov.tw/)便民服務/交通服務/遙控無人機專區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