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嵩仁/高雄報導】
車禍發生的原因百百種,但最常見的就是駕駛人闖紅燈,而這類車禍常因為雙方駕駛都處於未減速狀態,所以只要發生通常會造成駕駛人及乘客重大的傷亡。三民區不久前一位女機車騎士,於日前下午行經三民區覺民路與禮明路93巷口、覺民路與建興三巷口時,在1分鐘內連闖2個紅燈往前直駛,結果恰巧被後方巡邏員警發現並上前攔查,該名駕駛因此領了2張闖紅燈的罰單,共遭罰新臺幣3,600元。事後,該名駕駛竟提出申訴並辯稱自己是身障人士,認為警方在1分鐘內對她連開2張罰單實在不合理,可是她不知道違規行為早就被員警全程錄影蒐證,因此警方還是駁回了他的申訴。
三民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易鑫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闖紅燈之違規舉發並無該名駕駛所稱之時間限制問題,只要在不同路口連續闖紅燈,縱然路口相近且違規時間看似短暫,警方都可依法取締;另外,該條例也無身障人士可免於處罰之規定。因此,有鑑於此種交通違規常會造成嚴重車禍,影響民眾安全甚鉅,三民二分局警方仍會持續針對闖紅燈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取締,以有效保障民眾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