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彰化縣政府致力於推動文化藝術活絡,維護街頭藝人的權益,打造友善且優質的街頭藝人展演空間,每年3月和9月受理街頭藝人當年度申請登記或換證手續。上半年申請時間從即日起到3月31日,申請方式採紙本,相關表單可到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下載。
彰化縣文化局表示,為保障及尊重街頭藝人的藝文創作,鼓勵多元發展,文化部現已改為申請登記制,彰化縣政府每年辦理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及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證照有效期限三年,明列於街頭藝人證上,屆期自動失效。
近年來,街頭藝人表演已常見於全國各地活動場域,許多藝人巡迴展演,為城市帶來活力與藝術氛圍。彰化縣政府期待透過街頭藝人的努力,將能營造更具活力的文化環境,豐富民眾的生活,並促進社區與藝術的連結,透過每一位街頭藝人的熱情與創意,不僅讓街頭表演文化蓬勃發展,成為展現地方特色與吸引觀光的亮點,更能豐富國內街頭表演藝術的發展,拓展更完善的表演空間,打造友善的演出環境,共同迎接更加充滿創意的文化藝術未來。 街頭藝人表單下載:https://reurl.cc/xpnane